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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告訴我,自由戀愛好,還是相親好?

怡克納米斯出新書了:搶鮮看:「巷子口經濟學」新書封面發表

文/怡克納米斯 2008.01.25

你為什麼要結婚

「為什麼要結婚?」如果我問你這個問題,你可以答得出來嗎?

肯定有人會說,為了愛情,所以要結婚。

我不容否認,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但鐵定也有人會這麼認為,為了愛情,不見得一定要結婚,可見得這是一個無法放諸四海皆準的理由。

另外一種理由是因為「上了車,所以不得不補票」,甚至是「奉子結婚」。

這也是一種事實,愛情結了果(奉子),只好結婚,讓母子有個名分。但時代進步了,很多經濟自由的女人,反而願意未婚生子,反倒不願意結婚,孩子跟了母姓,有沒有一個爸爸反而不甚重要。這種情況女人是願意幹,但男人可是千百個不願意,避之唯恐不及。

還有理由嗎?鐵定還有更多 …

在還沒有釐清楚為何要結婚之前,先來看看婚姻的「定義」。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 [1] 認為婚姻的定義是「男女雙方互相約定放棄獨立的人格,共同形成一個新人格,來經營永續性的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契約。」

從哲學觀來看,婚姻是一種共同生活的契約,為的是經營一個嶄新的人生而共同生活。

從社會學來看,婚姻的定義在於「彼此是經濟共同體,傳宗接代、共同生活以及親密關係」。社會學把婚姻的功能都具體彰顯出來,不外乎是經濟共同體及生育與情愛的關係。

那麼,從法律來看,婚姻的定義又是如何呢?

法律來看婚姻的定義基本上都是視是否滿足一些實質條件,如民法第 973 條規定,「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者,不得訂定婚約。」也就是說未滿這個法定年齡的婚姻,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此外,在實質條件之外,民法定 101 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第 1003 條規定「夫妻於日常家務,互為代理人。夫妻之一方濫用前項代理權時,他方得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 1003- 條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前項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從民法來看,婚姻在法律上的定義除實質條件之外,比較像社會學家所定義的婚姻,除了「傳宗接代」及「親密關係」這兩個條件。誠然,法律無法去規範男女結婚之後一定要「傳宗接代」,或者要保有愛情不墬,愛情不變質,這部分的人為因素過於複雜,不適宜用法律來規範。

最後,從經濟學來看,婚姻的定義又如何呢?

經濟學的看法比較偏向於「效用」,如果結婚比不結婚來的好,那麼結婚當然相較於不結婚來的效用較高。結婚乃基於一種互補性,不管是情愛,生產活動和生育子女等方面,男女雙方都具有互補性,基於兩性合作,會讓彼此的效用都提高。

觀察這幾種學說的看法,婚姻的定義都有其經濟意涵,這些都是共通的。

好了,有了定義之後,現在有機會可以結婚,但你有兩種選擇,就是結婚與不結婚,你會選擇哪一個?

我試圖把結婚可以產出的商品一一列舉出來。

1. 愛情

2. 子女

3. 性愛

4. 經濟保障

5. 親屬關係

除這五種之外,我還想像不出還有哪些商品可以產出的。

以愛情來論,愛情不管在婚前與婚後都可以存在,所以不能說結婚是為了愛情,或者因為愛情才結婚,這在道理上說不通。況且,愛情可以獨立存在,不能把結婚視為愛情的終極目標與手段。

怎麼說呢?當一對男女在談戀愛時,他們正在享受愛情(或消費愛情),彼此都會付出一些代價,當然這種愛情消費,可能隨時告吹,或者轉移消費。當你視結婚為愛情的終極目標的話,那麼你一輩子都會被綁死(要不,我這麼說,要你一輩子只喝某一種品牌的果汁,其餘不准喝,你會如何?)愛情,是無法保證是否一輩子都不會變質(連親情都無法保證了,更何況愛情?),況且,愛情還有其邊際效用遞減的特色,你愈消費愛情,每一次愛情帶給你的效用滿足程度都會下降。

因此,為了愛情而結婚,顯然是一種不智的作法。

至於子女,經濟學家大概都認為那是婚姻所產出的資產,當然,這種資產到底是「正資產」還是「負資產」很難說(在會計上這種說法不對,凡資產只有正項,所有的負債也是資產,只有在資產大於負債時,才有正的業主權益)。但現在很多人都能生育而不生育,正因為撫養一個孩子到長大成人,所必須付出的金錢代價過於昂貴,因而傾向於當個頂客族 [2]

到底,養育子女是有其金錢代價的,這些金錢代價之後,就是機會成本 [3] ,這些錢可以享樂,可以置產,也可以發揮其他效用。但養育子女也有其效用,如家庭和樂的愉悅,成長的愉悅等等,這些都難以去計量,更難以用貨幣來衡量。但總的來說,當家庭經濟收入不允許時,理性的夫妻雙方通成會傾向於不生育,而更低收入的家庭,反而會生育更多(有時是政府補貼政策導致的誘因扭曲所致)。

總的來說,為了生育,則結婚是一種手段(當然可以未婚生子),但這個部分的考量,我相信程度不高。

第三種商品,就是性愛。

我記得有人曾經提過,婚姻是取得安全性愛的一種最佳方法,正因為持這種看法的人的態度是視婚姻確保唯一的性愛來源,更是安全不過了,更何況這種性愛來源或資源不必偷偷摸摸,可以光明正大。

馬斯洛曾經提過,人的需求層級裡,性愛應該是屬於生理需求,這種需求等級與程度並不高。換個方式來講,假使性愛有其市場的話(也真的有市場),訂價也不至於過高,過高的話也就有行無市了。

一個男人或女人取得性愛的資源與管道當然很多,可以在性愛市場上取得,用價格,當然也有非價格因素的取得,譬如說是一夜情,或者是婚外情之類的。當然,很多人一定會認為在性愛市場裡取得性資源,風險過高(如感染性病或愛滋病),這的確有其風險,然非價格因素的性愛資源恐怕並不盡然,正因為經濟學家認為性伴侶愈多,反而降低愛滋病感染的機會 [4]

因此,用結婚來取得安全的性愛,其實在理論與實際上均不是這回事,也無從保證。此外,在服膺邊際效用遞減的原則之下,並無法讓性愛的效用達到最高,也就是說用結婚來取得性愛,這種理由實在說不通。

結婚還能產生一種商品,就是經濟保障,關於這個部分範圍甚廣。在經濟學的看法裡,男人和女人結合成一個家庭,本來就有互補的作用,透過互補與資源的交換,的確能讓彼此的效用提高不少。大部分的經濟理論都是朝這個方向發揮與申論,誠然,在社會與法學的看法裡,也都有這樣的敘述。很多人常說,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總是有一個女人,這個女人不是媽媽,就是老婆,也就是說男人喜好高風險的事業,成就與經濟收入本來就變異極高,如果老婆是從事經濟收入相對比較保守的工作,至少可以相互扶持,這就是互補作用。

此外,另外一種現象就是有些女人渴望嫁入豪門,有些男人也愛慕富家小姐,正期盼的就是可以立刻取得經濟資源,這種經濟資源本來就是一種安穩的經濟保障。而目前台灣很多的外籍新娘(東南亞與大陸居多)也都嫁給台灣郎,圖的也是因為台灣郎的經濟資源比起她們的國家至少好上許多。總的來說,透過結婚取得經濟保障(至少有結婚證書一紙「契約」)是個理性的手段。以日本來說,政府透過裡立法來保障離婚婦女的經濟資源,只要男女雙方一經離婚,女方可以享有男方退休金的一半,此法一出。日本的離婚率短期內攀高,造成了男人千方百計的挽留婚姻,而女人卻想盡辦法要離婚的怪異現象。

最後一種商品是親屬關係,這種親屬關係是透過結婚所產生的姻親關係,男女雙方的家庭因此產生交集,但這種親屬關係到底是好是壞很難說個準。如果男女雙方都是善良人家,這種透過婚姻而結合的親屬關係倒可能是一種資源(如果是經濟資源的話,就為第四種經濟保障商品),如果不是,有可能也是一種拖累。正因為這種關係不是你說不要就不要,這種關係會依存在婚姻關係裡,除非你放棄婚姻,否則這種關係會跟著一輩子。

在農業時代,有著「探門風」的習慣,就是說男女在訂婚之前必須去打探對方的家庭狀況,這種探門風習慣本來就是必要的,可以避免一些資訊不對稱的情況發生,萬一,對方的門風不好,這樁婚姻大概也結不成。探門風,就是打探對分的親屬關係,當然必須謹慎為之。

看了以上的分析,你還會為愛沖昏了頭,想結婚了嗎?還是想清楚再說吧!



[1] 黑格爾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 1770 - 1831)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的思想象徵著了 19 世紀德國唯心主義哲學運動的頂峰,對後世哲學流派如存在主義和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2] 頂客族 (DINK )是 Double Income No Kid 的縮寫,代表了雙薪無子女的家庭。

[3] 機會成本指的是在眾多選擇中,所放棄的選擇當中最有價值的那一個選擇。

[4] 詳見 Steven E. Landsburg 所著的 More Sex Is Safer Sex (中譯:反常識經濟學),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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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告訴我,你為什麼談戀愛?

怡克納米斯出新書了:搶鮮看:「巷子口經濟學」新書封面發表

文/怡克納米斯 2008.01.17

自由戀愛好,還是相親好

經濟學關鍵字: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乃 指完成一 筆 交易 時 ,交易 雙 方在 買賣 前後所 產 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 關 的成本總和。

老同學回家相親了。

他年紀一把了,即將是不惑之年,其餘的同學都已經是兒女成群,幾個同學總是笑他還在「孤家寡人」一個。

單身漢好啊!想必很多人這樣想,但想久了,很多單身漢,過沒幾年還不都是想婚了。

單身女郎好啊!這幾年女權主義抬頭,在就業市場上,男人不再扮演絕對優勢的角色,言外之意就是女人有經濟自主權,何必靠男人呢?

這年頭,談感情不易,連找個老婆都不簡單,我這位老同學真是深受其害。

上述這種情況在中國大陸更是嚴重,新聞報導說在「當代中國青年人口發展狀況報告」( 2007 年)顯示,中國當代青年未婚比例會愈來愈高。分析數據顯示,在 1995 年時,中國大陸到 29 歲的青年未婚人口比例超過 51% , 15 到 35 歲青年未婚人口比例超過 38% ,在 2005 年時,這兩個數據分別上升超過 65% 跟 45% ,這顯示出中國大陸青年未婚比例越來越高,而且有逐漸增加的趨勢。根據新聞媒體的推算,到 2020 年時,中國大陸處於適婚齡的男人數量將比女人多出 3 千萬到 4 千萬人之多,等於是平均 5 個適婚男人中將有 1 個討不到老婆。

足以見得,未來的婚姻市場裡,女人,將是一種「稀缺」的資源。

以經濟學來形容我這位同學的處境,若婚姻愛情市場是就業市場的話,那麼,以前他是「自願性失業」,現在的他卻是「結構性失業」。男人年紀一大,若財富沒跟著比例增加的話,大概身價會隨年齡的平方成反比了。

老同學來問我:「相親好嗎?」

我回答說:「那要在什麼立場來回答,若以經濟學的立場來看,以你現在處境,相親當然是好的。這種經濟活動就是你付出少許的精神與成本,就可以達到尋找未來老婆的可能性,在效用上而言,當然是成本低,效用高的活動!」

為什麼我不鼓勵他自由戀愛呢?按道理,自由戀愛,即是在感情與戀愛或婚姻市場中尋找契合的人選,問題在於「資源有限」,這個資源就是「時間」。年輕小伙子時間多,時間成本不高,他有的是這種時間資源可以去瞎耗,反正成與不成都可。但我這位同學不然,即將是不惑之年,他的時間資源可以寶貴的很,每一個邊際單位都很寶貴。

在未來的這段時間裡,他將耗在尋找另一半的成本會愈來愈高,機會顯然「愈來愈低」了。

我記得在 2007 年 8 月的一則新聞指出,在台灣,年齡在 35 歲到 44 歲這個已過適婚年齡的族群,仍然有 17.8% 的男人及 13% 女人尚未結婚,其中,具有大學學歷的女人的未婚率是 24.6% ,遠高於有大學學歷男人的 16.1% 。

很顯然的,這這個年齡階層上,男人的未婚率(可結婚,但結不了婚)比女人高,但學歷愈高的女人,竟然愈不想結婚(可結婚,但不想結婚)。

熟齡的婚姻市場裡,女人比男人強勢,不外乎高學歷代表有較高的經濟收入,何必靠男人過活呢,女人的經濟優勢就是長期飯票。

但男人為何未婚呢?長期以來,經濟的不景氣壓抑男人結婚成家的誘因。大學畢業,當兵,再讀個碩士,甫出社會時已是 26 歲,比起大學畢業就進入職場的女人而言,一開始的經濟優勢就輸了一大截,三十而立的壓力,也怪不得諸多的男人會覺得相當憂鬱,壓力當然更大。

話說回來,相親比較好,還是自由戀愛比較好?其實因人而異,也因年齡而異,但論交易成本而言,顯然相親會優於自由戀愛,成本較低。

很簡單,相親這種活動,是男女雙方(都是需求者)將彼此的婚姻或交友的條件交付給第三者,這個第三者通常是媒人或婚姻介紹所。然後第三者就會根據彼此的條件進行媒合。這種活動有個特質,就是男女雙方都釋出正確的訊息,都認為自己是需求者(當然是單身),不必煞費苦心四方打聽,弄得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或者名花(草)早已有主的尷尬場面。

很顯然的,相親將彼此的訊息首先讓彼此有對稱機會,訊息會比較充分一些,當然付出的總成本當然少了一些(時間與精神都得算成本)。

看看相親的場面,男女雙方和中間第三者一起出席,在願意見面之前,雙方一定會先稍微知道彼此的背景,這樣可以增加部分瞭解,直到見面時才會見真章。中間第三者的角色,除了是協助媒合之外,也得化解初見面時的尷尬,扮演引言人的角色,潤滑彼此的尷尬,這也是降低成本的好處。

相親之後的結果只有兩種,一種是不合意,雙方鳥獸散;一種是初步的郎有情,妹有意,繼續下一步的交往,但可能最後走不上紅毯。不論怎麼比,均比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你的郎(妹)來的有效率一些吧!

但諸位也許會問,難不成自由戀愛不好嗎?沒效率嗎?話不能這樣說,只能說在「其他條件不變之下」,這位老同學透過相親這種活動,對他而言是比較有利的,有效率的,但不是否定自由戀愛不好,沒效率。

回到前頭,當戀愛是一個市場,就好比是一個就業市場,你要就業之前一定得投履歷,面試之後才有機會開始就業上班。但就業市場有個特性,就是哪家公司缺人了,會刊登徵人廣告,這時候你就會知道有沒有機會去應徵。但感情市場可沒這訊息,一遇到你中意的人,你可能會列為追求目標(可能同時有很多人),但你得千方百計去打聽對方的背景,包含是不是有對象了,或者是否單身,然後你才有下一步機會。

當然,你也可以一勞永逸的方式,直接以搭訕的方式進行追求,興許,效果會好一點。

但總的來說,不會有人會在自己的背後貼張紙條,說「我未婚,歡迎追求」這種訊息(如果你肯的話,我大大鼓勵你勇於嘗試的創新精神)。

一切都是模糊的,不確定的,訊息不對稱的,這就是自由戀愛的市場特徵,也許你會找到好對象,也許,會找不到,這是相對的。

我會鼓勵年輕人勇於嘗試自由戀愛的方式,畢竟,年輕只有一回,時間與青春是喚不回的。自由戀愛的成本與代價可能極高,但反過來想倒也是樂趣橫生(如果你看得開的話)。

下回預告:為什麼你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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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怡克納米斯 2008.01.05

今年的出版計畫暫訂是三本,一本是「愛情經濟學」,一本是「婚姻經濟學」,再一本是「茶水間經濟學」。

今天發表婚姻經濟學的第一篇:你為什麼談戀愛?

歡迎各位的回應與批評,各位的意見,我會收錄在新書裡,前提是,要有出版社願意出版咯!


 

你為什麼談戀愛?

從愛情的生命週期來講,結婚之前當屬戀愛了。

但這個命題也許無法成立,更無法放諸四海皆準,原因不外乎是不見得結婚之前一定要戀愛,戀愛之後也不見得會結婚。

君不見很多人主張先結婚再談戀愛,農村社會時很多依媒妁之結婚的,大抵算是此類。

但有戀愛也不見得會結婚,年輕一代的人很多人視結婚為畏途,深怕一旦結了婚就會受婚姻的羈絆,沒了自由,更深怕感情從此失了味,反正種種諸多理由,戀愛不見得會結婚。

老同學最近結了婚,年紀一大把了,想婚了,重點是,她為何結婚呢?

怕了寂寞?

還是怕了一個人孤枕難眠?

她說,她想有家的感覺!

奇了?有家的感覺,一定要結婚嗎?這是我心中的疑問,但我可是識時務者為俊傑,那種場合,當然不能潑她一頭冷水,這可是會加深經濟學讓人厭惡的程度。

話說回來,為什麼大家會想談談戀愛,可見戀愛在人生經濟裡,是一項不可或缺,而且很稀缺 [1] 的財貨 [2]

至於,怎麼證明戀愛這種財貨是很稀缺的經濟財呢?

很簡單,只要到大街上隨便問上幾個人,問他們願不願意談戀愛,享受戀愛,包準十個裡面全都點頭稱「願意」。

再問,如果有機會讓你多談一點戀愛,你願意嗎?包準那十個還是繼續點頭稱「願意」。

再問,如果現在可以談戀愛,你願意嗎?那十個人鐵定點頭如擣蒜。

可見,談戀愛,每個人都願意。

但問題在於,不見得你談的成戀愛!

這證明說,戀愛是一種很稀缺的經濟財貨,你想擁有,不見得能夠擁有。

一則是說,你要有能力能消費 [3] 得起戀愛這種財貨。

一則是說,要有人願意供給 [4] 你戀愛這種財貨。

話說回來,你為什麼要談戀愛?

或者,乾脆說,你為什麼想談戀愛?

心理學家馬斯洛 [5] ( Maslow) 提出過需求層次理論( Need-hierarchy theory ),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五類需求,依次由較低層次到較高層次。

生理需求:

生裡需求指對食物、水、空氣和住房等需求都是生理需求,這類需求的級別最低,人們在轉向較高層次的需求之前,總是儘量滿足這類需求。

安全需求:

安全需求包括對人身安全、生活穩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脅或疾病等的需求。和生理需求一樣,在安全需求沒有得到滿足之前,人們唯一關心的就是這種需求。

社交需求:

社交需求包括對友誼、愛情以及隸屬關係的需求。當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得到滿足後,社交需求就會突出出來,進而產生激勵作用。

尊重需求:

尊重需求包括對成就或自我價值的個人感覺,也包括他人對自己的認可與尊重。

自我實現需求:

自我實現需求的目標是自我實現,或是發揮潛能。達到自我實現境界的人,接受自己也接受他人。

從馬斯洛的需求層級理論來看,戀愛是屬於哪種需求呢?

在生理需求中,指的是動物層級的一般性需求,要吃飯,要喝水,要生殖,這類的需求是動物的最低等需求。

那麼,戀愛屬於生理需求嗎?唯一牽扯到的關連,就是性愛與生殖,但我相信不會有人把生殖這件事當作是戀愛的基本需求條件,或者是等而視之。剩下的,就只剩下性愛這等事了。

性愛的確是一種生理需求,這和知識等級無關,和財富多少無關。但為了性愛,而談戀愛,或者說談戀愛只是為了性愛,大抵都只是一種生物性需求。況且,有性愛,不見得需有愛情當作是前提,在物慾的環境底下,用貨幣就可以滿足這類的需求。更進一步來說,非貨幣的條件,也可以滿足性愛這種生理性需求,在夜店裡,很容易出現的一夜情,或者網路聊天室裡,也會出現一夜情,這大抵來說,遊戲人間的意味濃厚,單純只是為了滿足性慾,別無他想。

再來,談戀愛是一種安全需求嗎?朋友說,談戀愛,是怕孤枕難眠,勉強說是安全需求,是為了有人保護,也是一種安全需求。但反過來說,你會為了安全需求去談戀愛嗎?我想,大談孤枕難眠的人,充其量只不過是美化了生理需求罷了。

那麼,談戀愛是一種社交需求嗎?答案應該是肯的。

談戀愛,當然是一種社交活動,透過這種社交活動的參與,男女雙方才有機會得到戀愛,進而享受戀愛。當戀愛或愛情是一種市場時,透過社交活動的參與的確能比較有機會獲得戀愛的機會。因此,我們可以說,社交是一種獲得戀愛機會的積極手段。

至於,談戀愛是為了得到尊重與自我實現,也不盡然說不是,但是把談戀愛這等事的需求等級置到如此高的地位,恐怕想談成戀愛都不容易了。

如果,把談戀愛這等事視作是社交需求的話,那麼,談戀愛這件事的經濟意涵又為何呢?

前面說過,愛情或戀愛是一種稀缺的經濟資源,每個人都想得到,但又不見得能得到,況且,這是要兩個巴掌才拍的響的事,不是單一方面想就了得的。

經濟學上常說,有供給,有需求,才有市場。這也是說男女雙方都必須在戀愛的市場中競逐稀缺的資源,而且雙方互為供給與需求的角色,才能建構起這個戀愛市場。

既然戀愛是市場,又是稀缺資源,代表這個市場有贏家,也有輸家,贏家得到愛情,而輸家只能渴望愛情。

問題探討僅止於此,你是戀愛市場中的贏家了嗎?但小心,你有可能是戀愛市場中的「贏家的不幸」 [6] 喔!



[1] 所謂的稀缺,指的不是資源或數量的多寡的程度而言,而是指這些資源或數量的多寡,無法任人類予取予求毫無節制的取得。

[2] 財貨 (goods) ,指間接或直接可以滿足人類慾望的任何有形或無形的經濟產品,而所謂的經濟財 (economics goods) 乃指財貨稀缺,人類能買則願意多買的欲求產品。

[3] 消費 (consumption) ,指的是消費者從使用商品或勞務中得到滿足。

[4] 供給 (supply) ,指的商品價格與其供給量之間的關係,代表生產者的行為。

[5] 亞伯拉罕‧馬斯洛 (Abraham Maslow , 1908 - 1970 ),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以需求層次理論( Need-hierarchy theory )最為人熟悉。

[6]贏家的不幸,或稱為贏家的詛咒,是說在競標拍賣場上,最後那位得標者所喊出的價錢,遠遠超過次高者的出價,有可能高出市場價格甚多,是謂贏家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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