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怡克納米斯 2008.08.06
上回在年初的時候和JC鮮師討論摸奶幾秒算猥褻的問題,後還興之所致,乾脆改寫後收錄在即將在本月發行的「火星人經濟學」中,至於為何叫做「火星人經濟學」的故事,就容待後述了。
太久沒寫些勁爆的議題,這回算是繼「法律經濟學開講:摸奶猥褻VS經濟效用」的完整版。
只是沒料到摸奶幾秒算猥褻的議題持續發燒,這幾天報紙新聞上還是持續討論這個議題,難不成要幫我打書嗎?

好吧,既然要打書,有就完整來講講摸奶的議題,經濟學能夠扯摸奶的問題,看來我還是史上第一人了。
「火星人經濟學」,怡克納米斯著,八月中旬出版,由十力文化出版,敬請多多批評指教。
摸 奶猥褻的經濟效用
話說「摸奶」算不算猥褻?要怎麼算才是猥褻?
法律人的見解已經不一樣了,但經濟人對這等事件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好友 JC 鮮師傳來一個法律案件,想問看看我的見解如何?
他問我在經濟學上如何解釋「性慾」呢?
這可苦了我,經濟學雖然浩瀚無涯,但我卻還沒還見識過如何用經濟學來解釋「性慾」這兩個字。
我認為比較接近「性慾」的經濟理論,應該是「效用」。凡是只要對一個人有利的,不管是否實質上有可實現的貨幣價值,但只要主觀上產生對自己有利的行為,就有效用產生。
摸奶猥褻這是一個新聞事件,同樣的也是個社會法律事件。
事實的經過是這樣的。
在民國 94 年間,某男子被控在員林鎮一內衣特賣會場裡,佯裝選購女用內衣,卻伸出「祿山之爪」(即鹹豬手)先擦碰被害人左乳三次,再張開五指強行捏乳房十秒鐘,被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在 JC 鮮師的部落格 [1] 裡記載這個事件的法院見解如下:
「一審法官認為,猥褻罪構成要件,要使人感到羞恥並引起他人性慾才成立,若瞬間即結束,被害人尚未知覺被性騷擾,就不構成強制猥褻。」
「男子捏被害人乳房十秒鐘,被害人尚未感受到性自主權遭妨害,侵害行為已結束,因此不構成強制猥褻,僅涉及性騷擾防治法,因當時性騷擾防治法尚未施行,所以判無罪。」
看到這個結果,我相信一定有很多女性同胞感到憤慨,身體被欺負了,對方竟然獲判無罪,這是何等法律啊?
後來二審法官認為如下:
「該男子在人潮中伸鹹豬手襲胸,使被害人無法抗拒,足以壓制被害人的性自主權,違反被害人意願,構成強制猥褻,因此將他判刑。」
話說「摸奶」算不算猥褻?要怎麼算才是猥褻?法律人的見解已經不一樣了,但經濟人對這等事件的看法也不盡相同,以下細細道來。
從經濟觀點來看,這個一審法官的判決很奇怪,法官的判決認為,猥褻罪構成要件,乃要「使人感到羞恥」並引起「他人性慾」才算成立,若瞬間即結束,被害人尚未知覺被性騷擾,就不構成強制猥褻。
根據一審法官的判決,從邏輯上說來,猥褻罪能夠成立的要件是是要能夠使被害人感到「羞恥」( A ),同時加害人引起「性慾」( B )才對,如下圖所示:
用邏輯來說,猥褻罪成立是兩個條件 A 和 B 的交集 (And) ,所以,只要驗證說 non A 或 non B ,猥褻罪就不成立。但 B 的條件說很奇特,難道要有第三者按碼表讀秒 1.2.3.4.5.6.7.8.9 秒,當加害人出現性慾時才算猥褻嗎?
從經濟學上來解釋時,情況就不是這樣了。
事實上,當加害人在摸了第一把時(因為是刻意)就引發「效用」(這當然就是性慾),然後摸的越久,效用越高,但按邊際效用遞減原則,加害人的摸的效用會依時間遞減,坦白說就是前幾秒會比較「爽」,後幾秒爽的程度略為下降。
要是那個加害人「不舉」呢?這算不算引發性慾?
好,既然有效用發生,這個行為就發生,不能以「引發性慾」來主張,這樣條件 B 就成立了。
再來驗證條件 A 。
被害者有感到羞恥嗎?同樣道理,也要有第三者按碼表讀秒 1.2.3.4.5.6.7.8.9 秒 ... 感到羞恥了才算成立,假設第三秒感到羞恥,算不算感到羞恥呢?如果被害人神經有點大條,那豈不虧大了?正因為被摸,於是對別人產生了「外部經濟」,這種外部經濟當事人很難察覺到的,也不能要求他人享受到外部經濟來付費。
舉例來說,有個辣妹袒胸露臀出現在街上,一個男人注意她幾秒,我相信這個男人有一定的效用存在,也就是說辣妹的打扮對男人有其外部經濟,而且無法要求他「付費」。那辣妹是否可以主張,男人對他視覺侵犯,引起她的羞恥,且男人有性慾發生(效用),要告街上的男人猥褻呢?
這種邏輯一經成立,就會出現這樣的結果:
男人,小心在街上眼睛不要「亂瞄」(最好戴墨鏡出門),小心挨告還被狗仔隊拍到 [2] !
一審法官的說法比較像經濟理論中的供給需求模型,在供給線(被害者)和需求線(加害者)相交時出現均衡 P (就是爽度和羞恥度)和 Q (時間),猥褻罪才成立。
我認為不能從這種邏輯來看,因此,我倒是認為該名加害人正因為已經產生「摸奶」的「效用」,因此就應該判處猥褻罪成立才對,這才對女性同胞公平啊!
[1] 參見 JC 鮮師的部落格「捏奶 10 秒有淫念」 http://blog.udn.com/kf0630/1616916
[2] 一篇報導指出,美國副總統錢尼在釣魚時戴墨鏡,被拍到太陽眼鏡反射出的倒影看起來像是一名裸女,但經放大檢視後發現原來是釣竿的倒影而已!參見:
http://www.gcpnews.com/zh-tw/articles/2008-04-12/C1044_22014.html
2008年6月1日,繼《巷子口經濟學》之後,再度發表顛覆之作《搞笑經濟學》,由經濟學家吳惠林博士與財經名嘴夏韻芬小姐共同推薦,本書榮獲「第一屆經濟學盃金酸莓獎」,獲獎理由是:充分揭露經濟學史上不為人知的黑暗面;對於經濟學冷笑話之發揚光大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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