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怡克納米斯 2007.07.01
引用文章好高薪的日本賣麵工讀生
昨天下午回母校經濟系找教授「哈拉」經濟學,沒想到一回來錢兄又出題目給我了,去日本買書還不忘丟個問題給我。
我只能冷冷的說,國民所得和國家進步是有正相關的,哈哈!人家麵館小弟月薪比台北上班族一個白領還要高,這當然和「進步」有關啊...
冷靜一點的說法是這樣:
所得分為名目所得和實質所得,名目所得就是薪水條上的數字,而實質所得就是要把物價水準「平價」的所得,指的是購買力。
比如說,同樣一顆蘋果在日本賣100元台幣,但是在台灣賣50元台幣,代表同樣的100元在日本只能買一個蘋果,但在台灣可以買2顆蘋果,所以我們可以說日本的物價是台灣的兩倍。因此,在日本的薪水要是沒有台灣的兩倍的話,相對來說是比較窮。
所得是「相對」的概念,不能用「絕對」的概念。
據調查,以生活指數來計算,東京是第一名指數為141(基準是紐約100),台北是87,大致上來說,假設一個蘋果在紐約賣100元台幣的話,台北約賣87元,東京是141元,所以台北和東京的物價大致差了54元。
相對上東京的物價和台北的比值大概是162:100。
所以錢兄說賣麵小弟一個月5.94萬台幣,相對來說在台北應該是36,666元,看起來似乎在日本賣麵比較有前途喔...(如果台北賣麵小弟月薪低於36,666元的話,但很顯然不是)。
謝長廷先生說要推展幸福經濟,從麵攤小弟來看,民進黨執政7年以來真的很不幸福,連賣麵的薪水都輸鄰國日本,既然他是留學日本的,是否可以請他具體提出:「如何使賣麵小弟的薪水和日本一樣高!」這政見也許比較有說服力一點。
至於錢兄說用書來比較,台灣是比較便宜啦,至少才1:1.4而已,但這也告所我們寫書的人,我們版稅一定賺的比較少。
唉!我們在台灣賣麵和寫書的所得,比起日本來也是一樣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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