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禮貌,人的基本要求
文/怡克納米斯
JC鮮師說「做人要有禮貌」,如果這是上聯的話,那麼,我的下聯應該是「說話也要上道」。他這篇文章並沒有提出為何這些常上新聞媒體博版面的政務官,為何喜歡開口罵人?想必,這和法律無關,純粹和修養有關,和品格有關。
和法律有沒有干係,大抵是沒有人要告這些大官們妨害風化,和妨害名譽?
清末大閹臣李連英可以告陳水扁總統妨礙名譽嗎?不!
蔣介石和蔣經國也可以告他妨礙名譽嗎?不!
想必都無法告得成,拿死人開玩笑,還指某人沒了「小弟」,大抵全世界只有某個國家的總統有這個能耐,可以申請金氏世界記錄嗎?
所以,李連英、蔣介石和蔣經國都告不成陳水扁總統,想必也告不成杜正勝、莊國榮和謝志偉等一干人等。
所以說,上樑不正,下樑必歪,從中華民國總統府以下,鐵定放諸皆準。
一定有一些人心中有諾大的疑問,就是,罵人是理性的嗎?在經濟學上是極大效用嗎?你們想問怡克納米斯,對不對?
好吧,我姑且回答各位吧!
怡克納米斯先聲明,在其他條件不變之下,這個推論只適用於中華民國總統府至以下各單位,閒雜人等,非官居高位者,請勿自行適用,以免被誤為德之賊也。
經濟學在分析一個人的行為時,一定會探究這個人行為背後的動機,而動機後面一定有誘因。因此,經濟學常說,只要一個人是志願行為的,就服膺理性與效用極大的原則。
藉此,我們就可以知道為何最近這些大官和大總統為何喜歡罵人損陰德,還不是總統立下的一個諾大的誘因,就是罵人者可以升官發財。
故謝先生、杜先生和莊先生三位口誅筆伐、口沫橫飛如跳樑小丑般的罵人,罵三字經(如,莊先生罵人「他媽的」、「很娘」),顯然也是誘因驅使。這個誘因大到道德良知與學識品格可以棄之如敝屣,有升官發財當誘因,當然也是符合理性及效用極大的原則!
既然上至總統一干人都講了三字經等國罵,國罵應該被教育部電子辭典收錄,用以昭告所有人,以後開放。是故,以後你也可以用這幾個三字經罵這幾個人,一概視為正常,是故,對著這些「中」華民國的大官比「中」指,想必也是一種民族情操的表現,也是理性,也是效用極大。
非也,非也!
你沒官可以當,沒厚祿可享,為避免以後生孩子沒屁眼,千萬不要罵回去,學學上次上電視的那位廣告人,比比中指就可以了,真是高招啊!
這下,懂了吧?罵人也是有經濟效益的!
正因為,可以升官發財想厚祿,真想罵他X(消音)的,這些人即使被趕下台了,還有豐厚的退休金可領勒,你我還得養他們勒!
你想罵嗎?告訴你,罵在心裡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