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每個人都喜歡光亮的感覺,反而對於黑暗的空間,多少都會有點排斥感。舉個例子說,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喜歡走在光亮的街道中,對於闃黑的巷道,多少都會有點恐懼的感覺。害怕黑暗,不知是否為人類的天性?還是因為黑暗裡可能有不可知的事物,正因為不可測,就會產生不安的感覺。
醫學上有一個就叫做「黑夜恐懼症」 (scotophobia) 的症狀,這種症狀一發生的時候,可能會導致多種生理症狀發生,除了一般的焦慮和壓力之外,也可能令人產生沮喪。這種「黑夜恐懼症」,其實是大腦裡胡思亂想的結果,當然,我不曉得人的膽子要大到什麼程度才能夠克服這種感覺,但我先承認一下,因為我是人類,所以多少還有點「黑夜恐懼症」。 十八歲那一年,某天,我去參加登山隊,用兩天一夜的時間爬北大武山。半夜中,領隊把我們全體隊員都叫醒,說要利用黑夜摸黑攻頂。那時候,我靠著頭上僅有的頭燈,在一片漆黑的林地中攀爬,這種感覺真的很詭異。下山時已經晚了,同隊的隊友因為頭燈壞了,我二話不說就把我的頭燈借給他。事後想起來,那真是一件令人後悔的事,就這樣一路上我摸黑下山,僅靠著月光的反射才依稀辨識出山徑,這樣一路下山時,我腿都軟了。 我常有一個人在黑夜裡的經驗,不管是登山、野營還是當兵站崗服衛勤,講白一點說,那種感覺真的很不好,有時候真的恨不得時間跑快一點。 話說回來,不喜歡黑暗,難不成就喜歡光亮嗎? 光亮,確實會有安全感,但光彩眩目會不會讓你有安全感,這可是兩件事情了。 有一個名詞叫做「光害」,或稱之為「光污染」,乃是人類過度使用照明系統而產生的問題。最顯而易見的影響是城市夜空裡的星光被城市的燈光所覆蓋而消失了,這使得觀察宇宙的研究受到影響,而且亦破壞了生態平衡。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當你在都會區想抬頭看星光時,因為光害的關係恐怕無法讓你如願,這時候你只能往郊區跑,遠離都會城鎮,興許,你還有機會看到燦爛的星光。 當然,光害還有其它種類,正由於光害是由很多光的問題所匯聚而成的,而大部份的光害均來自很多令人煩厭的人造光源,如光害騷擾、眩光、雜亂及天空輝光四種,我相信這四項裡頭的任一項對我們而言,都是傷害,只是我們無法察覺而已。 簡單來說,你睡覺時習慣開燈還是關燈?但我相信睡覺開著天花板上的日光燈,想必你一定無法安然入眠。我的習慣是在走廊上開盞燈,除了增加安全感外,也讓半夜突然想上廁所的小朋友不會摸黑跌倒。
但是,當你想睡覺休息時,外頭卻有閃爍的霓虹燈、廣告看板,甚至是亮的過頭的街燈,這些你可都管不著了,你總不能說妨害你的睡眠,你就拿彈弓一一殲滅吧? 光害,其實就是一種經濟學上認定的外部成本,這種外部成本對其他人而言產生直接或間接性的損害,但製造光害的人卻不用付出任何成本。簡單來說,當你苦於光害的問題無法解決時,製造光害的人卻一點也感受不到你的痛苦。 這讓我想到有名的寇斯定律:「只要交易成本等於零,法定權利(即產權)的初始配置並不影響效率。」我提一個在中國大陸廣州省的例子,當地政府提出要徵收光污染的排污費。 大陸的媒體報導說,目前廣州正在醞釀試點開徵光污染排汙費。如果能投入實施的話,它將成為中國大陸第一個採用經濟價格,來調節城市光污染的城市。 廣州省光污染的課徵,主要是因為街邊的霓虹燈看板太過眩目,超過一定的程度的話將構成光污染,招牌的所有人必須繳納光污染排汙費!報導中說道:「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李明光博士表示,按照國際通行的光環境功能區劃像北京路步行街這樣的商業區屬於中視覺區,它的正常光亮照度平均值應該為 15 流明。但是根據他們此前對北京路步行街的檢查,那裡的光亮照度最高超過 1,000 流明,比正常值超標 30~60 倍!」 新聞提到,光是街燈而言,正常的輝度應該是 15 流明( Lumen ,符號為 lm ,是光通量的 SI 國際單位,它是人眼感知的光能的量度。)超過這個數值,就是太亮,而且亮到很刺眼。就經濟學的說法是, 15 流明的經濟效用最高,太亮的話邊際效用遞減,反而變得很眩目刺眼了。 我記得有些國家因為考量到城市空間的美感,某些特定建築物是不能關燈的,我想,這大致上可以接受,但問題來了,半夜裡這些建物還亮著燈,到底給誰欣賞的?外星人?還是半夜睡不著的夜貓子呢?簡單來說,晚上這些建築物還開著燈,到底為誰產生了效用?有多少效用?符合成本效用原則嗎?如果,不關燈的邊際效用,大於開燈的邊際成本,那麼開燈是可以增加社會福祉的;反之,就是浪費資源。 假定,這些大樓不關燈,產生了夜間的空間美感,這變成了公共財,沒有獨佔性,也無法排它,這些大樓的所有者必須支付邊際的電費,來滿足其他人的空間美感,這就成了「外部經濟」,因為大樓的所有者並無法向這些不特定享受到空間美感的民眾收費。照理,有享受到好處的民眾,可以付點錢給這些大樓擁有者,只要補貼的費用,不高於自己得到的空間美感效用的話,花點錢是值得的。但問題也在此,大樓的擁有者,如何向這些民眾拿到這些錢,而這些民眾會不會隱匿自己得到的好處,知情不報呢? 即使要收費,理論上可以成立,但實際上有很高的難度,這是因為交易成本太高,民眾也有隱匿自己得到的好處,形成道德危害的問題,所以,最好的作法是交由政府處理,夜間點燈的費用由政府買單,完全變成是公共財,就不會有如何收費的問題了。 反過來說,街道霓虹燈要是太亮了,對某些人而言當然會產生某一定程度的損害,譬如說焦慮與不安,這就是外部成本的範圍了,就是說這些霓虹燈的主人對其他人產生傷害成本,但加害人卻不用負擔任何成本。 廣州省光污染的課徵,想必就是外部成本內部化,當然,也節省的了用電量(想必這才是背後的目的),降低了溫室氣體的排放 , ,把這些電力移轉到具有生產價值的經濟活動上(如工業用電),就用不著沒事「拉閘限電」了啊! 怡克納米斯,一個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大事不成,小事不就,目前為兩岸財經作家兼大學教員,具有產業分析師和服務業品質專業師專業資格。 已出版書籍:
- 《發現虛擬貨幣藏寶圖》:華人世界第一本虛擬貨幣專書。
- 《巷子口經濟學》繁簡中文版及韓文版,博客來十大趣味經濟學選書,金石堂2008趨勢行銷年度排行NO.22,2010年簡體中文版獲大陸福建省政府推薦。
- 《搞笑經濟學》繁簡中文版,博客來十大趣味經濟學選書,與亞當斯密之《道德情操論》同獲選為大陸上海市政府2009年50本推薦書。
- 《火星人經濟學》繁簡中文版。
- 《庶民經濟學》繁簡中文版,2010年正體中文本獲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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