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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幫劉內閣想一下:發現金好,還是發抵用券好?

文/怡克納米斯  2008.11.20

行政院長劉兆玄18日宣布將發放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以刺激國內消費,經建會表示,全案所需經費估計約829億元,財源籌措將採編列特別預算方式進行,預估可提升98年經濟成長率0.64個百分點。

0.64%怎麼算出來的?一堆政論媒體人質疑,但為何號稱專家的人幹嘛不去檢視一下,簡單數學而已,說坦白一點,就是不用功,論事的功力只是耍嘴皮而已。

但劉內閣也不遑多讓,既然人家質疑你的數據,你總得說明一下計算的基礎啊?

我幫各位算一下,0.64%怎麼算出來的。

96年的GDP是12,588,992百萬台幣,消費券的經費是829億,很簡單啊,將829億去除去年的GDP答案是0.6585%,相當接近。(照理應該是和97年的GDP比較,但97年尚未公布,故用96年資料。)

看得沒,就是這樣算出來的,簡單不困難,算出來和講出來有這麼困難嗎?

好,這個數據可信嗎?這才是重點。

昨晚有個NGO的理事長跑來問我,消費券到底有沒有提振經濟的效果,我笑笑回說,你認為呢?

簡單來說,假設你明天會買一把蔥,今天剛好有人送你200元,這時候你有兩個選擇,一個是拿這200元去買蔥,另一個選擇是除了買蔥之外,多買了一盒雞蛋。

請問,到底哪種方式有促進消費呢?當然是後者,多買一盒雞蛋啊!

所以說啦,要是消費券只是拿來「替代」一般性的必要支出,完全沒有成長效果,因為你只是把明年要花的3600元由消費券替代了。

也就是說,要有0.64%的經濟成長率,那可是大家得把這筆錢「完全亂花」才有可能辦到的喔!

你認為可能嗎?我都很懷疑,台灣人的邊際消費傾向才0.36而已喔!

所以大家一窩蜂的懷疑829億,卻沒有懷疑經濟成長率真確性,真是讓人傻眼。

再來,一堆業者一窩蜂的要促進消費券的交易,如果大家都是理性消費,這些業者根本沒有邊際的生意可以賺到,只有一種情況可以期待,就是大家瘋狂消費,浪費性的消費才有商機。

所以說,政府說要創造兩千億的消費,那可是要大家瘋狂2.41倍才辦得到。

你認為有可能嗎?我還是很懷疑這把「火」到底能燒多大?

所以,事實的真相應該是政府希望你亂花這筆錢最好,浪費最好,這才能提振經濟,但,這好像太露骨了喔!

因此,我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在這當下,浪費竟然是一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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